天津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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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关于重申现场停车安全管理规定的函 打印此页】 【返回
    

尊敬的客户:

为做好码头作业现场的人员及车辆进出安全有序,营造良好作业环境,结合现场的安全管理实际情况和港口设施履约工作要求,公司重申现场停车安全管理规定,请您支持和自觉遵守。

1.进入现场的各种车辆要在指定等候区、停车场停放。

2.下列地点严禁停放车辆:距消防通道和消防器材存放处10以内;距闸口、门口50以内;作业机械勾行路线下、装卸桥后伸臂下和轨道梁上、妨碍交通和影响作业的地方;主干道和路口处;码头前承台黄线包含区域;场桥轨道梁及跑道线以外1以内;码头前沿电缆沟和闸箱盖板区域。

3.如果车辆进场后不按规定停放、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,第一次警告、第二次书面通知所属单位(部门),第三次吊销进场通行证,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。

感谢您的合作!

 

东方海陆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   安全部  市场部

2010516

 
点击数:163  录入时间:2010-5-18 【打印此页】 【返回